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刑事热点 » 香港运钞车掉钱捡钱者被判刑仍有700万未寻回

香港运钞车掉钱捡钱者被判刑仍有700万未寻回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3浏览量:502

轰动香港的押款车平安夜掉钱事件,大量现钞散满马路,吸引多名市民捡钱,其后有捡钱后并未交还警方的市民被捕。

29日,一名拾了8000元(港元,下同)的清洁工人承认盗窃罪,被判监1个月,缓刑18个月,另要向押运公司赔偿6000元。这次判刑也是押款车掉钱案中首宗定罪个案,警方就今次事件先后拘捕7人。而至今共有46人向警方交还792万元,尚有逾700万元未寻回。

拾了8000元交警方2000

报称清洁工人的68岁被告钟英杰,被指涉嫌上月24日在告士打道西行近史钊域道盗窃属于香港安全押运服务有限公司(G4S)的6000元。昨日他在东区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被判监禁1个月,缓刑18个月;被告所购的电话需充公,另需向G4S赔偿6000元。

案情透露,当日下午1时50分,解款车正由中国银行驶往位于长沙湾的G 4S总部,在告士打道西行近史钊域道押款车突然车门打开,掉出三箱现钞。警方调查发现被告捡了部分钱,其后只向警方交出当中部分款项,被告上月30日被捕。案情指,被告警诫下承认当日拾获8000元,将当中2000元交予警方,剩余6000元购买了一部三星电话。

裁判官称“简直无法无天”

控方表示,被告在20世纪60年代有两个案底,控方申请充公电话,并要被告向G4S赔偿6000元。律师求情,被告愿意赔偿6000元,并对犯案感到后悔。被告任清洁工月薪7400元,案发皆因一时贪心,想对自己好些,天降横财下一时就捡钱买了手机,被告一直以来为照顾家庭,努力工作,希望法庭轻判,以免让被告失业。

裁判官判刑时指出,这次是极不寻常的拾遗不报案件,当日捡钱的不少市民,明知财产属于他人仍然冲出马路去捡拾,简直是无法无天。本应判处即时监禁,但考虑被告年事已高,加上涉款不多,判被告入狱1个月,缓刑18个月,另向押运公司赔偿6000元。

据了解,这次是解款车跌钱案中首宗定罪个案,警方就今次事件先后拘捕7人。除了本案被告,另一名被告将于今日应讯,而至今共有46人向警方交还792万元,尚有逾700万元未寻回。

 

1、上海刑事律师网(www.lingle64.com)由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共同创建,目的在于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帮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收集和整理,请大家转载时保留本段内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刑事辩护问题,学习中国刑事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上海辩护律师期待成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咨询、预约电话:133-7001-1000,寻求上海刑事律师的帮助。#p#分页标题#e#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hot/942.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刑事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