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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涉邪教杀人案主犯张帆、张立冬伏法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3浏览量: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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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拍摄的庭审现场。当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庭审活动自8时30分开始,至13时24分结束,历时约5个小时。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记者等92人旁听了二审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新华社发

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

去年5月28日晚,在招远一家麦当劳,该案犯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向被害人索要电话号码遭拒,即称被害人为“恶魔”,残暴地将被害人杀害。

10月11日,烟台中院一审判处张帆、张立冬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获刑10年、7年。

11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等涉邪教杀人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上诉,维持原判;对维持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决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刑事罪名: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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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hot/939.html,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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