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刑事热点 » 广东云浮温某伪造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获刑9年

广东云浮温某伪造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获刑9年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6-06-16浏览量:480

广东云浮市温某洪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7.2亿元(人民币下同),日前被该市云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9个月。

云浮市警方发言人5日对外表示,该案涉及广东深圳、佛山、江门、云浮,以及安徽省等地70多人受骗。

据警方介绍,2012年9月,警方在侦办该市云城区男子温某洪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案件中,发现温金洪以高息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大量筹集资金的行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

经警方侦查,2009年底、2010年初,温某洪大量购买土地建厂房,实为炒卖土地,需要大量资金。温某洪在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月息2分到10分不等的利率高息向他人借入资金,并向借款人出具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

2010年6月前,温某洪将高息借入的钱用于购买土地及建厂房,运作前期,温某洪均能如期支付利息,因借高利贷的人数和金额越滚越大,温某洪就采用“借新债还旧账”的方式进行运作,至2011年5月份不能正常支付本息。

警方称,截至2011年9月案发,温某洪交待共向外界借入的资金约有7亿元的本金,涉及的私人借款70多人。经警方调查取证,查实温某洪向私人借款金额约7.2亿元,支付的利息超过1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亿元。

警方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具较强的迷惑性,受“高额回报”,易致人当受骗。

 

相关刑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上海刑事律师网(www.lingle64.com)由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共同创建,目的在于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帮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收集和整理,请大家转载时保留本段内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刑事辩护问题,学习中国刑事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上海辩护律师期待成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咨询、预约电话:133-7001-1000,寻求上海刑事律师的帮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hot/913.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刑事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