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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类型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刑讯逼供罪等等。
“房主去世5个月后,仍然来到县房产局3楼做询问笔录,并签下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主的身份证已经过期了16年,也没有被工作人员看出来……”2013年9月4日,本报以《谁动了我
...[更多]清远小区保安在6名出警辅警面前被人围攻暴打受伤的事件查处工作最近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 清城区法院日前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6辅警中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
...[更多]【要旨】 辩解和翻供在性质上虽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无论在具体认定上,还是内涵上都有本质不同,区分的关键在被告人的辩白行为是否足以影响量刑和定罪。被告人主动自首,并如
...[更多]提示: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规定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为他人 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案情】 张某系医院
...[更多]河南襄城县一名官员在农村改厕项目中虚报改厕数目,贪占国家补贴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日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该官员有期徒刑3年。 农村改厕项目是中央财政
...[更多]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宋海燕,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提供便利,收受了他人给予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0余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宋海燕不服提出上诉。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
...[更多]提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出售其代为保管的物品将所得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应该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情】 朱某系某公司仓库保管员,该公司主要代销各类酒。2012年9月,10月,1
...[更多][案情] 2011年8月26日某电器销售公司与某足浴城签订了空调安装合同。电器销售公司安排空调安装工邱某与冯某、龚某、唐某、潘某安装空调。足浴城安排小张监督邱某等人施工。在空调的铜管
...[更多]【案情】 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樊某利用其担任某镇民政所会计的职务便利,在其审核社会散居孤儿工作过程中,将部分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也予以审核通过,为某村党支部书记潘某(
...[更多]【案情】 A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国有资本占97.8%,职工股份占2.2%。A与B公司共同组建了C公司,其中A公司出资占55%,B公司出资45%,A公司委派退休人员张某担任C公司副经理。张某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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