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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构罪要件和量刑的分析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2浏览量:502

提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因而发生了重大的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为此遭受到了重大损失的行为。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5日晚上21时左右被告人韩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延某公路行使因未注意前方路况,与横穿马路的被害人谷某相撞,造成谷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韩某驾车逃逸,后将肇事车辆丢弃。被害人谷某随后被人发现并送至医院抢救。
同年8月10日谷某家属放弃治疗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当日被害人谷某即在回老家途中死亡。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韩某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谷某不负事故责任。
经鉴定,被害人谷某因事故造成损伤程度为重伤。8月20日被告人韩某到公安局安凯派出所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已赔偿被害人谷某家属人民币16万元,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案例评析】

一、何为交通肇事罪及其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因而发生了重大的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为此遭受到了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一是必须有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相关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必须遵守的相关纪律、制度等;二是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了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中情况,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罪名;三是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依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交通规则产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需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分别是:(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加重情形及罪名转化

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况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另一种是“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对于该两种情形的交通肇事罪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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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倘若因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了交通肇事后,却将被害人带离了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就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和处罚。若是在交通肇事后,其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而将被害人隐藏或者遗弃,结果却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数罪并罚。

三、关于本案 

本案中,被告人韩某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和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致一人重伤,并且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业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应当依法成立。但被告人韩某案发后能主动地到公安机关投案,而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被告人韩某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相关刑事罪名:交通肇事罪

相关刑事知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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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case/qita/475.html,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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