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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经营黑“救护车”私刻印章来圆谎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7-24浏览量:465

救护车是个与生命、健康相联系的词组。违法经营的救护车,无疑是具有相当危害性的。通过伪造医疗机关等事业单位的印章试图掩饰“黑车”的本质,公安机关经举报成功破案,责任人获刑。
    王某、周某在无运营资格的情况下开展跨省120急救业务。二人互有分工,由王某负责对外联络、承揽业务,由周某负责派车,开具发票等。为顺利承接业务,两人通过他人伪造了某急救中心发票专用章、某人民医院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并使用。该行为已经触犯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幸而未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法院判决两人拘役十个月。
    为了便利,私刻公章的现象并不罕见,小则承担权利人的经济损失,重则可能触犯刑法。上海刑事律师表示事业单位、公务机关等印章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私刻将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原创出品,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对刑事辩护案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各类刑事案件,成功为很多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帮助他们减轻、从轻处罚、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辩护需求请联系上海刑事律师律师尤辰荣。预约、咨询热线: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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