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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往往有这么一些人欠了“一屁股”的债就是不还,自己却过着奢侈、享受的生活。我国刑法规定一个罪名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们,以刑事的手段对其实施制裁。
韩某是某建筑公司的老板,因拖欠工程款20余万元,其被李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韩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分别采取查询银行账户、上户执行等强制措施,但均未果。后经查实,被告人韩某经常在出入高档饭店、宾馆进行大额消费,其甚至在2013年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另查,韩某还是某投资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14年底,公安机关以韩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对其实施了抓捕。
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主观上具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故意,客观上亦具有有能力履行却以规避手段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导致多起案件长期不能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上海刑事律师提醒那些债权人,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奉劝那些长期欠债不还的人,别把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作儿戏,有钱不还,终会落到入狱服刑的境地。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原创出品,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对刑事辩护案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各类刑事案件,成功为很多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帮助他们减轻、从轻处罚、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辩护需求请联系上海刑事律师律师尤辰荣。预约、咨询热线: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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