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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随着互联网支付的日益频繁,一些不法分子也找准机会利用互联网支付开始了诈骗犯罪。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冒充支付宝客服诈骗钱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黎某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家住宜兴市宜城街道的徐小姐经常在网上购物。2014年12月,徐小姐像往常一样在网上下单购物,并使用手机支付宝在线支付,但手机却一直显示网络问题扣款不成功。她连续按了几下支付的按键,过了一会儿,手机上竟连续收到12条扣款通知。徐小姐急了,想到可能是支付宝出现了问题,就想联系支付客服解决问题。她随即在百度上搜索支付宝淘宝客服,很快就在网页上搜到了一个名为支付宝客服的有着杭州区号的固定电话。徐小姐拨打这个固定电话,对方很快回答表示确实是徐小姐的账户出了问题,并请徐小姐登陆相关网上银行,按照自己的提示进行操作。徐小姐没有细想就按照所谓客服的要求进行了网银操作,结果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被扣了7000余元。“为什么我卡里的钱被扣了?”徐小姐问,得到的回答是这笔钱是被银行冻结的,如果要解冻,就需要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至ATM机上自助进行解冻。心急如焚的徐小姐随即找来自己另外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和其姐姐的银行卡,继续按着“客服”指导的步骤操作,不久就发现两张卡上的钱都“不翼而飞”,而那位热心的“客服”也再也联系不上了。徐小姐先后被骗走60000余元。
究竟是什么人骗走了徐小姐的钱?经过警方追查,真相很快露出水面。原来,所谓的支付宝客服不过是无业人员黎某假冒的。黎某在网上花钱租了一个杭州地区的固定电话,并将该固定电话号码转接到自己的手机。他买了三张银行卡,每张卡是不同的银行,开户名均是假的。他还通过网络找到一个代发网络广告的人,通过网络广告的操作,只要有人在百度上搜索“支付宝退款收不到”、“支付宝登陆异常”等一类支付宝常见问题,就有可能会看到黎某的帖子,帖子标注着黎某租来的固定电话号码,诱使他人上当拨打。
通过徐小姐提供的诈骗过程中使用到银行卡的交易记录进行查询,警方通过技术侦查很快就将住在海南的黎某抓获归案。经过审理,宜兴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上采用发布虚假信息来骗取他人人民币600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律知识延伸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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