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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凤爪”违法加工点主要责任人构成犯罪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7-25浏览量:360

食品安全在近几年已经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食安部门、质检部门加强打击。从产品检测发现问题,寻找加工源头。近期“毒凤爪”制造加工点浮出水面,主要负责任人均被依法严惩。
 
    2012年下半年,在某区某镇XX村邢某某、姜某某处查获的鸡爪、泡鸡爪水中均检测出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属于非使用化学物质,不得用于食生产加工。主犯汪某、从犯黄某某以及负责销售的邢某某与姜某某,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法院对上述主要负责人员均判处相应刑罚。
 
    上海刑事律师提醒应当时刻注意食品安全,发现产品有异常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检测,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能够为整个社会避免更大的损失。法律必将严惩制假贩假的不良商家!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原创出品,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对刑事辩护案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各类刑事案件,成功为很多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帮助他们减轻、从轻处罚、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辩护需求请联系上海刑事律师律师尤辰荣。预约、咨询热线:133-7001-1000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case/jingji/10.html,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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