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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夸毒品功效劝人吸食毒品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2浏览量:557

【案情】

2013年7月5日赵某与同学盛某等6人在宾馆房间内玩耍。玩耍过程中,赵某等人拿出了刚刚购买的毒品,供宾馆房间内的人吸食。因盛某以前没有吸食过毒品,赵某劝说盛某,声称吸食毒品后精神好可以减肥;并让盛某的同学徐某吸食几口毒品为盛某做示范。后赵某、唐某某将毒品放在锡箔纸上烘烤让盛某吸食毒品。

【评析】

赵某不但自己吸食毒品,还劝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损害他人的健康权利,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

本案不应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引诱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这里的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含有毒品的物品让他人吸食,或者以向他人进行鼓动等方法,勾引、诱使、拉拢本无吸毒意愿的人吸毒。

本案中,赵某虚夸毒品功效,谎称吸毒能提神减肥,并让他人吸食几口毒品为其做示范,引诱他人吸食毒品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损害他人的健康权利,其行为构成了引诱他人吸毒罪。

 

相关刑事罪名:引诱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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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case/dupin/362.html,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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