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刑事案例 » 财产类型犯罪 » 私改天然气表被告人构成盗窃罪

私改天然气表被告人构成盗窃罪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时间:2015-04-12浏览量:593

为节约经营成本,一饭店老板叫人改装天然气表偷气。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偷气案,涉案人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金。

2013年10月,赵某接手了一家饭店,打算改开汤包馆。装修时,他联系上了几年前曾为他申请过燃气管道的刘某,想让他继续帮忙办理这家店铺的天然气安装和申请事宜。刘某是上海市一家燃气管道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接了这单生意后,刘某很快便帮忙安装好了相关设施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赵某在一次与刘某的饭局上得知可以通过改装天然气表偷气。他给了刘某3万元的改装费,让他帮忙改装燃气表。几日后,刘某带了一名临时找来的路边工人上门进行改装,赵某尝到了用气不走表的甜头。2014年6月,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通知,让他回饭店接受调查。赵某主动向公安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8月,刘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经查,几个月以来赵某利用改装燃气表盗取了价值共计4.8万余元的天然气。案发后赵某家属向燃气公司补缴了相关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赵某和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自首等相关量刑情节,并结合赵某已退赔相关经济损失及两人均获得被害单位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4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罚金4000元。

 

相关刑事罪名:盗窃罪

 

1、上海刑事律师网(www.lingle64.com)由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共同创建,目的在于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有效的刑事法律帮助。
2、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收集和整理,请大家转载时保留本段内容。大家如有需要,可以向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刑事辩护问题,学习中国刑事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上海辩护律师期待成为您最有用的朋友。
3、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咨询、预约电话:133-7001-1000,寻求上海刑事律师的帮助。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lingle64.com/case/caichan/259.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刑事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